添加一条新记录是通过RecordSet对象的Addnew方法实现的,还是通过执行SQL语句中的insert语句也可以添加新记录,为何不选用后者呢?二者有何区别呢?
从本质上说,ADO的Addnew方法只是将“Insertinto”语句封装了起来,所以,直接使用SQL语句将会大大加快存取数据的速度,因为他减少了ADO的“翻译”时间,尤其当对大量数据进行操作的时候表现得更为明显。但是直接使用SQL语句的缺点:不能传递太长的字段内容,在向数据库中IMAGE字段加入数据时,长文本数据时,就需要使用Addnew了。此外,当字段比较多时SQL语句将会很长而导致不易排错,推荐有经验的编程者优先考虑。
相比较而言,RecordSet对象的Addnew方法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可更新的RecordSet对象,并且一直保持到Update结束,所以比较消耗系统资源。不过它的优点是灵活性比较好,代码容易阅读,除错方便,推荐新手使用。